
2006年夏天,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接纳了一名新成员,从她满怀敬仰、激动、憧憬的心情踏入院门的那一刻起,便深知,从此将告别懵懂的学生时代,从此将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从此将为检察事业奋斗终身。她一遍又一遍的敦促自己,对自己的姓名也有了新的认识。用她自己的话说:“法律是我大学期间学习的专业,也是今后工作的准则,法字的左边,律字的右边,合在一起就是我的名字”。这样的理解,督促着她勤奋刻苦、不断充实自己,兢兢业业、在岗位上默默奉献。她,就是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院团支部书记、三级主诉检察官、副科级检察员——薛津。
一、爱岗敬业,服务大局
十年的检察工作经历,造就了薛津同志不畏困难,勇挑重担的坚韧品质,不论是在公诉岗位,还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日益增加的工作难度,她都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着成为一名检察官时许下的誓言。薛津同志始终坚持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即使是案件繁重到加班加点,面对不断充实自我的这一课题却从未松懈。她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庭的层层筛选,成为了三级主诉检察官,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攻读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后因工作岗位需要,又自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薛津同志的不懈努力得到了认可,她所在办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她本人获嘉奖一次,先后荣获“天津市青年服务之星”以及区级、院级先进个人。
公诉部门案件多、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但她就是凭着一股干劲与冲劲,始终奋战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十年来,薛津同志经办的七百余件案件没有一件无罪判决,并多次对侦查遗漏的犯罪事实和罪犯实现追诉,对法院做出的不当判决作出抗诉,充分体现了诉讼监督职责。她所在办案组多次被评为“最多办案奖”。担任公诉科副科长以后,协助科长做好部门管理,与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同时承担起科内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任务,代表本院参加全市院际间考核庭评选活动并荣获三等奖,并多次代表本院参与市院案件评查工作。
由于工作调整,薛津同志于2015年3月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主持工作。面对新环境提出的新要求,薛津同志迅速调整工作状态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及教育挽救工作中,带领全科同志一道,立足本职,奋发有为,效果显著。她秉承“预防打击并举、关爱挽救并重”的工作理念,先后担任辖区内多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开展了少年模拟法庭、法制情景剧、开学第一课、法律夏令营、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入户帮教、看望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未成年人特赦宣告等特色活动,使得广大青少年群体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接受法制教育,形成了社会、学校、家长及检察机关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取得突出成效。上述做法先后多次被《检察日报》、《天津政法报》报道刊载,取得良好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网络衍生刑事案件多发的问题,牵头制作《青少年健康上网手册》,通过向全区中小学生免费发放的形式,提高广大青少年群体健康上网的意识与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危害。同时,为配合津南区院“检务公开年”的工作大局,在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检风督察员、政协委员、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各方代表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在全院范围内实现了率先探索、率先尝试,效果良好。由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业绩突出,薛津同志带领的团队荣获津南区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并经市院及团区委共同推荐申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二、不畏困难,勇挑重担
薛津同志同时兼任本院团支部书记一职,她立足检察业务职能,充分调动全院青年干警积极性,积极发挥团组织思想引领职责,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团组织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活动,突出活动效果。
在学雷锋日,先后组织开展“青春服务基层,共建美丽津南”法制宣传活动、残疾人代步车置换、小站镇天同颐养院志愿服务等学雷锋纪念日系列活动;为纪念五四青年节的到来,组织青年干警开展“缅怀抗战先烈、弘扬爱国精神”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会同区看守所开展“点燃希望、重塑人生”在押未成年犯专题教育活动、“励志青春、回归社会”在押未成年犯宣讲活动、邀请退休老干警一同开展“传承前辈优良传统 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主题座谈会等。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弘扬天津检察精神”主题演讲比赛活动,通过演讲活动讴歌了检察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忠诚为民、依法监督、务实创新、公正清廉”天津检察精神的事迹风采,进一步调动了区院青年干警积极投身检察事业的工作热情。
三、奋力拼搏,敢于争先
薛津同志小时候是一名乒乓球运动员,曾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从小的磨砺造就了她不服输的性格和勇于争先的品质。在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业务应用竞赛中,她全程脱稿完成演讲和演示,获得第三名的佳绩;在全市检察系统“五四精神与当代青年检察干警”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担任院团支部书记之后,组织青年干警参与各项比赛,为本院争得荣誉。组织公诉科青年干警建立青年突击队,参评团区委举办的2014年度“新长征突击队”展示活动。通过题为《青春红似火,执法见真情》的历时八分钟的主题事迹展示,全方位展现了区院公诉部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履行法律监督、参与管理创新、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等方面作出的突出成绩,受到评委们的一致好评。组织青年干警组成参赛队代表我区参加天津市“远离毒品危害、共建美丽天津”禁毒知识竞赛,获得二等奖。组织多名青年干警参加区旅游局、团区委联合举办的首届津南区“青春之旅、畅游津南”导游员大赛,院团支部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组织本院青年干警组成两支参赛队,参加团区委举办的“汇聚青春正能量,共筑法治中国梦”津南区“两法两例”知识竞赛,分获二等奖、三等奖的佳绩。
院团支部的工作效果,多次作为先进代表在全区做典型发言,并与市院机关团委展开座谈,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薛津同志和青年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津南区院团支部作为津南区唯一代表,荣获2015年度“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并作为获奖代表在团市委举办的表彰大会上上台领奖。院党组书记张俊奇检察长对团支部工作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提出更高要求。
多年来,薛津同志付出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她常说这与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密不可分,唯有在岗位上勤恳敬业、默默付出,才无愧于大家的信任和胸前的检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