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监督领域,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权益筑牢法治屏障。8月28日,时值该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履职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受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4件、立案141件、制发检察建议1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覆盖设施、信息、服务等无障碍领域,有效破解特殊群体生活痛点,助推全市无障碍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障视障人群公交出行无障碍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评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天津检察公益诉讼的履职成效与示范价值。
锚定为民初心
全市检察机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秉持正确政绩观,聚焦残障群体出行、就医、应急救援等急难愁盼,精准开展靶向监督。坚持领导带头下沉走访、直面群众诉求,全面排查整治无障碍建设短板弱项,建立案件磋商、全程督导、闭环整改机制,逐项化解突出问题。推行“一年一专题,一题一突破”工作模式,提炼固化成熟办案经验,形成具体指导规范,持续提升无障碍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统筹开展“益路无碍”交通枢纽、全域设施无障碍建设等专项监督行动,推动无障碍环境系统性、整体性提质增效。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开展盲道整治、政务及金融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等特色专项监督,实现重点领域、关键场景监督全覆盖。对怠于履职、公益损害持续存续的情形,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推动4件案件全部整改到位,以司法刚性筑牢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屏障。
立足无障碍建设系统性、普惠性属性,坚持共治理念,明确“尊重残疾人意见、邀请残疾人参与、接受残疾人监督”工作原则,精准对接特殊群体现实需求。联动市残联、市盲协、市聋协、市肢残协会、市无障碍督导总队等单位,健全检察机关与属地残联常态化协作机制,吸纳残疾人代表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参与辅助办案,充分听取残障人士、行业专家意见,严格对标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提升监督办案精准度。创新沉浸式体验、全流程核验模式,优化公交出行、就医服务、119报警小程序等便民场景,以务实整改成效让特殊群体切实感受司法温情与城市温度。
坚持办案、治理、普法一体推进,厚植无障碍共建共享的文明法治氛围。依托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普法短视频、现场宣讲等多元方式,传播“消除障碍、融合共享”理念,提升全社会无障碍权益保障意识。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直观了解履职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共治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民生小案连着民心大事,无障碍公益诉讼守护特殊群体平等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合法权利。下一步,天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无障碍环境建设,聚焦乡镇地区无障碍设施提质升级重点方向,健全常态化排查、精准化监督、长效化治理机制,持续助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迭代升级,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社、工人日报、检察日报、人民网、中国网、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