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报告会。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应邀作辅导报告,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过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对生态环境检察的新规定新要求等,作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阐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上来,推动学习贯彻法典走深走实。要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统筹做好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解决公益损害等各项工作,完善“四大检察”协同联动和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生态环境案件。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质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环境资源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过程、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影响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