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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号金小慧
时间:2016-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小慧,女,汉族,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南开区人大代表。曾获得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近年来,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金小慧同志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提升职业修养,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注重学习思考,不断提升素质。金小慧同志撰写的多篇文章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交流》等刊物上发表,参与撰写的《环渤海区域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的对策思考》获得天津市第十三届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在担任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间,多个课题被高检院立项、结项。

  认真谋划工作思路,提升工作品质。在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要点、提出思路措施。2015年组织召开全市5年公诉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市公诉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思路,为全市公诉工作提供指引。印发《天津市公诉工作报告(2010至2014年)》,详细分析五年来我市公诉工作的总体情况,受到院党组和于世平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全心投入执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按照高检院部署,做好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工作,在参与办理中央交办的周永康等重特大专案中,身兼数职,和其他办案组成员一起昼夜奋战、攻坚克难,办案质量和公诉水平受到党中央、高检院及天津市委的高度评价,庭审举证方式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多媒体示证在高检院组织的会议上展示。指导分院、区县院公诉部门做好“8·12”等重大案件的介入引导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加强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研究论证。推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民计民生犯罪专项行动,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认真分析犯罪的特点、规律,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市院公诉处对全市各级公诉、未检部门提交研究的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在《天津公诉工作》内部刊物增设典型案例专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办案实践的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全市公诉部门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通过典型案件评选推广抗诉工作经验,提升抗诉工作水平。

  注重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水平。主持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关于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公诉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重大敏感公诉案件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主持制定聘任翻译人员参与诉讼工作规定,建立检务翻译人才库,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检务翻译工作的统一使用和规范。按照高检院和市院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公诉部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各单位自查、市院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找公诉工作中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形成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强化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致力公诉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修改完善我市速裁程序试点实施细则,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工作,开展公诉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总结推广公诉法律文书公开的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市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制定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权力清单,及时与试点单位沟通,指导试点单位科学设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为全市试点积累经验。研究分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对公诉工作的影响,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行网上备案,强化流程监管,随时检查各级公诉部门系统使用情况,确保办案规范,杜绝执法随意性。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研讨,研究制定我市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和量刑规范化的工作规定。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对全市各级公诉部门和本处室的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岗位练兵,所在处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处室。组织开展全市公诉业务竞赛和未检业务竞赛活动,经过严格评审,评选出2015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通过以赛代训、以赛带练,培养、发现和储备人才,带动全市公诉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提升。选拔人员参加首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取得优异成绩,一人荣获全国业务标兵、二人荣获全国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参与社会事务,做好服务工作。作为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履职尽职。作为天津女检察官协会副秘书长,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女检察官成长、成才及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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