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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号李楠
时间:2016-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楠同志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正科级检察员,先后获得南开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曾经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十几年来批捕、起诉、上诉、抗诉、复议、复核、指导、审批……几乎刑事检察的各个环节她都干过,曾获得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李楠勇挑重担,责任心强,直接办理和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件四百余人,其中不乏一批人数多、难度高、影响大、罪名新的案件,且无一错案。 

  由于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2007年9月至2008年4月李楠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参加“7.05”专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进入专案组之初,领导就曾指示“办案一定要实事求是,使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不同意见的议论和律师的辩论”。李楠负责四起受贿事实中的三起,按照“三个经得起”的办案标准,认真审查了大量的案卷材料,完成20.9万字的审查报告;对于事实、证据、法律问题的分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了1.8万字的论证意见。在庭审前她得了带状疱疹,她忍受着左手臂钻心的疼痛,几乎是用右手一只手,制作出了前后1.7万字的出庭预案,没有耽误一点儿进度。最终公诉团队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取得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获得了中纪委、高检院和市委的肯定。 

  李楠承办过很多在天津市以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大案要案。2011年2月李楠承办的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是滨海新区成立后第一起由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案件。案件起因于农村土地纠纷,敏感复杂;直接威胁重大水利工程,危害严重;涉及群访维稳,重大紧迫。李楠发现犯罪嫌疑人对抗心理严重,认为自己出于公心,为村民维权,甚至连《委托辩护人告知书》都拒绝签字。李楠在审查案卷后确认现有证据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但为了取得好的庭审效果,确保村民稳定,犯罪嫌疑人认罪与否很关键,故在提讯时以犯罪嫌疑人的热心助人背景为切入点与其谈心,在肯定其行为不是出于个人私利的同时,给其分析小集体与大国家的关系,个人权利与他人权利的关系,一句“即使是自己的房子也不能在屋里放火”的话,使其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认罪。案件宣判后,李楠还配合法院对被告人及旁听的村民进行法律释明,保证了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使不稳定因素消弭于无形。 

  滨海新区被国家授权在金融等方面重大改革中先行先试,也吸引了很多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一时间在私募股权投资、现货交易市场等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打响反击非法集资、非法期货的第一枪,重任又落在了李楠的肩上。2012年6月李楠承办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9月又承办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她一方面学习相关的金融和证券专业知识,把握案件定性;一方面梳理大量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值,获得了法院的认同,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还为其他同类案件的处理树立了标杆。 

  李楠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注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从检十多年来没有一名诉讼参与人对她提出批评或举报,甚至她的“对手”都会钦佩她。2012年6月,李楠承办了一起零口供的盗窃案件,在庭审中李楠以每起盗窃事实为一组,集中出示相关证据,并从细节入手,着重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分析说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被告人一改之前拒不供认的态度,承认了部分盗窃事实。辩护人也在开庭间隙表示:新区高水平,新区的公诉人也是高水平。 

  2012年10月李楠办理了一起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件,提讯犯罪嫌疑人时,发现他沉默少言、情绪低沉。该人有两次刑事犯罪记录,2011年11月刚被减刑释放。李楠此前通过同案犯了解到,该人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也很讲义气,于是结合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对其进行开导,指出其遇事冲动、盲目护短是其再次犯罪的主因。该人也倾诉了自己经过长时间的劳动改造后回归社会的种种不适应。该人刑满释放后给李楠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还说他永远不会忘记李检察官在他离开提讯室时嘱咐他的一句话“遇事多想想,千万别在里面和人打架!”同时李楠婉拒了他喝茶、吃饭的邀请。2013年端午节前夕,李楠再次接到该人打来的电话,说要给李楠送些自家包的刚出锅的粽子,希望李检察官别嫌弃,而且他已在来检察院的路上。面对该人的朴实诚挚,李楠无法再拒绝,一塑料袋粽子见证了当事人对检察官的真情厚意。 

  李楠如今正奋斗在查处“8.12”事故所涉渎职犯罪的前线。李楠带领公诉提前介入小组进驻“8.12”专案组,在长达四个多月的时间内,不分日夜,仔细梳理侦查人员调取的上千份证据,提出进一步取证意见,并就取证的合法性提示在前,防止出现证据瑕疵,还形成了几万字的公诉提前介入报告,向市院、新区院、法院领导汇报。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楠带领公诉小组严格审查、充分论证,确保案件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李楠多年来兢兢业业的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先后荣获“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百名杰出女性”、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检察官”、首批“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天津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还被选举为天津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滨海新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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