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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号刘彩虹
时间:2016-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刘彩虹,女,天津市人,生于1982年9月23日,汉族、中共党员。2005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2013年获得南开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进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目前任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挂职锻炼)。2015年,该同志经过层层选拔,被推荐参加了全国第一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全国各地近70名选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优势,脱颖而出,获得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就职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至今已有十年的时间。十年的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以最大的责任心完成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其政治过硬、业务全面,快速成长为科室业务骨干和工作主力军。在政治思想方面,重视理论学习,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通过学习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以思想带动行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守各项纪律与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在业务能力方面,注重对法律专业、科室业务知识的学习,克服工学矛盾,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同时,为加强自身法律理论功底,报考了在职研究生全国统考,顺利被南开大学法学院录取,通过三年的学习,在2013年底获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在业务工作方面,在科内先后从事过驻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内勤工作,基本涵盖科室各项业务工作,对各类业务都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和掌握,从事内勤工作期间,她以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充足的耐心用心做好各类业务辅助工作,同时在工作中注重学习,基础扎实,善于总结,勤于调研。其所撰写的多篇信息、简报、调研文章、论文被国家级、省级报纸、刊物、网站刊登,获得大小奖项十余项。如2014年其所撰写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研究》一文获得2014年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课题研究一等奖,刊登于《中国检察官》总第217期上。《社区矫正制度研究--<刑法修正案八>背景下检察监督视角》、《刑事执行检察改革的现实需要与路径选择》两篇文章分别在2011年和2014年两次入选京津沪渝监所检察理论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的思考》一文在2014年全市监所检察重点课题研究中获奖等等。其所起草的工作简报也多次被高检院、市院网站采用刊登。从事驻所检察工作时,她和其他男干警一样深入各监区、监室进行巡视,一样面对在押人员处理他们的诉求,一样清查监室的违禁物品,不怕脏不怕累,不抱怨不娇气。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区看守所检察室曾在2011年和2014年连续两次在全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保持至今,而她正是这个优秀集体中的一员。在去年的时候,看守所新建独立的女子监区,她作为唯一的女驻所检察官,将工作重心转移至女性在押人员监管的法律监督工作上来,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同为女性的优势,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独特的生理特点和心理变化,摸索女性在押人员的监管特点和应对措施,充分运用约见检察官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女性在押人员的情况,切实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从事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时,她认真核对罪犯底数,对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进行重点检查,不定期到辖区内的司法所和派出所进行走访,查阅相关工作档案,对监管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确保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措施到位,她以女检察官独特的视角和感受关爱着社区服刑人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年来她同时负责科室内勤和部分业务工作,在承担着科室大量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的同时,紧抓业务工作不松懈,严格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工作表现一直受到区院和市院的认可和肯定。 

  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该同志多次被借调到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协助工作,参与了市院监所处一些文字材料的撰写和部分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特别在2011年和2014年,两次被市院监所处选中加入全市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检查组,参与全市派驻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2013年写作能力获得市院监所处认同,入选我市监所检察部门综合写作类人才库。 

  2015年,该同志参加全市监所检察系统全员业务考试,在工作与考试的双重压力下,该同志克服困难,勇于争先,取得个人全市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并代表天津市检察机关参加了全国第一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全国各地近70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进入全国前20名,获得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十年间该同志4次荣获院级优秀检察干警称号,3次荣获院级优秀党员称号,2014年获得院级个人三等功,2013年、2015年两次获得红桥区三八红旗手称号,2015年获得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称号、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获得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在检察机关里,有的人作为公诉人将十年青春奉献给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有的人作为侦查员将十年光阴倾注到对案件真相的探求,而她机缘巧合的来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用责任与信念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将十年的勤勤恳恳和无悔无怨奉献给了高墙内和社区中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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