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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号李晓媛
时间:2016-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受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每当站在公诉席上说出这句话,她的心中便升腾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工作13年来,她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天津市先进检察干警、宁河区检察院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光荣称号。她就是李晓媛,一位38岁的女检察官,现任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她在这个似乎是男人主场的行当里坚韧而果敢地前行,就像是一朵红梅,迎着寒风舒枝,顶着积雪怒放,在对与错的博弈中,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演绎着别样壮丽的人生。 

  三九严寒何所惧,迎风斗雪傲奇枝 

  李晓媛人如其名,面容清丽、言语婉转。但了解她的人都知道,这个外表柔弱的女检察官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是一个“拼命三郎”式的人物。作为公诉科的骨干,她一人包揽了故意伤害犯罪、故意杀人犯罪、职务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等一系列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尽管有人一再善意提醒她,公诉科有没完没了的任务,没日没夜的加班,作为一个女同志不用这么拼命。但面对组织的召唤,她没有半点犹豫,更没有半点退缩,总是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出色的完成一次又一次公诉任务。 

  2014年,本地发生一起涉访涉诉的群体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9人均是农民,涉及环境保护、闹访缠诉等多方面热点问题,并引起媒体关注。她临危受命,将该案审查起诉至法院后,又准备了缜密的出庭预案:从合理安排讯问顺序到证据出示,从多角度预测辩点到公诉意见,形成了一万多字的材料。201410月法院公开庭审过程中,面对个别被告人当庭翻供、拒不认罪,后各被告人之间出现躁动、抵触情绪的情况,李晓媛及时调整讯问策略,不去纠缠细节问题,将质疑一一理清,最终使各被告人发自内心的认罪伏法。在此案中她出色的完成了1名公诉人与6名律师的较量,公诉意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圆满地完成了案件的公诉任务。 

  业内人士都知道,认真细致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检察官应具备的品质。翻看李晓媛的案件审查报告,可以发现,证据分析、案件定性分析、量刑分析占了很大一部分,并且常常附上相关判例和学术观点摘要,这些工作,正是一个检察官下功夫把案子琢磨透了的体现。用她的话说:“习惯养成于平时,成功决定于细节。认真细致就是办案的诀窍。” 

  2015年,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一件涉嫌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案件。一开始,仅仅移送了9名犯罪嫌疑人,李晓媛承办这起案件后,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漏犯的情况。此案涉及到农村的河道清淤、土壤买卖等问题,老百姓对司法机关能否公平公正的依法处理十分关心和敏感。是按部就班还是深挖到底?这道选择题,对她来说答案异常清晰。绝不能让不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她选择迎难而上,她认真审查十余本案卷,制作了40余页2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并将案件涉及到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报,形成了证据严谨、有理有据的分析报告。经汇报,得到领导支持,她马上写了详实的补充侦查提纲。经过不懈努力,补充各种证据材料百余份,增加证据卷宗4本,将遗漏的6名犯罪嫌疑人追诉归案,其中包括3名基层干部。 

  铁骨铮铮担道义,柔肠百转解难忧 

  李晓媛嫉恶如仇,对待犯罪分子横眉冷对、依法查办,认真严谨、一丝不苟;同时她又古道热肠,对待无辜的群众甚至是可挽救的犯罪嫌疑人,又积极施以援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情、理、法的统一。 

  自始至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李晓媛养成的职业习惯。即使案件已经得到法院有罪判决,她也要认真审查判决书,审查被告人是否得到了罪责刑相一致的处罚。2012年,她对一起强奸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某以谈恋爱为名将不满十四周岁的鲁某带到家里后多次发生性关系,但并未实施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后鲁某被其父亲带走。法院判决王某某犯强奸罪,情节恶劣,判处有期徒刑10年。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李晓媛发现王某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情节恶劣”的法律规定,她向领导提出了抗诉意见。在检委会的研究中,李晓媛用证据分析、判例资料,阐明了“情节恶劣”的法律适用,论证了本案不属于“情节恶劣”的理由,指出一审判决存在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等问题,得到检委会的一致赞同。后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本案再次开庭并得到改判,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众所周知,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最为考验办案人的水平,而最终得到支持,依法改判的案例,并不多见。该案是该年度全系统抗诉成功的案例之一,得到领导高度评价。 

  李晓媛承办过多起由于夫妻矛盾、家庭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面对着哭诉的妻子,她宽慰她们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她们,告诉她们可以随时提供帮助。在李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反应非常强烈,一度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李晓媛分析了案情后,多次面对面认真听取和了解被害人的要求,常常花上半天时间,用极大的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安抚被害人情绪的工作,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协调满足被害人的要求。最终李晓媛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甚至将她作为自己的姐妹,只要是李晓媛给予的建议,被害人都积极予以配合,确保了随后的庭审顺利进行。她常说:“作为检察官,我们的能力有限,但我们的能量无限。司法的温度和公信力正是依靠我们做的一件件小事积累和提升的。”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 

  工作13年来,李晓媛审查起诉400多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追诉漏犯漏罪812人,改变案件定性1011人。她在法庭上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进行激烈交锋,在法庭外也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和风险。 

  20138月,李晓媛接受了一起市院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诉任务。此案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关注度极高,涉案人员达17名,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10余个罪名,仅案件卷宗就达22卷,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接到任务后,李晓媛加班加点阅卷查证,对数百名涉案证人的供述、证词,逐一梳理,仔细复核,补强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使该案在审查期限内顺利提起公诉。 

  就在开庭的前两天,李晓媛突然接到一条短信,短信里指名道姓的要挟她“小心你自己和孩子的安全,不要后悔!”李晓媛马上意识到这是那起市院督办案件涉案人员的无耻伎俩。怎么办?难道因为他们的威胁就在法庭上退缩了,做违背法律的事情吗?“自古正邪不能两立,越是这样,我越应该依法办案!”李晓媛的信念更加坚定,她安顿好家人,做好了安全防范后,马上又投入庭审准备中。在随后连续十几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她据理力争、缜密公诉,特别是在该案头号嫌疑人张某某拒不认罪、二号人物胡某某负隅顽抗的情况下,李晓媛不露声色,欲擒故纵,通过多次讯问找出二人供述中的漏洞,用大量铁证一一揭穿,最终攻破了二人的心理防线,使二人当庭认罪,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法院也完全采信了公诉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适用。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群众纷纷拍手称快,也得到市院的肯定和好评。 

  李晓媛就是这样一袭铮铮铁骨,一副古道热肠,一股浩然正气。她就像检察战线上的一株腊梅,凌寒而开、冒雪绽放;她以沁人心脾的暗香,影响着周围的人。她用自己的行动书写了对检察事业、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不仅如此,坚定的信念鼓励她必将继续书写这份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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