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检察机关2015年招录专业性较强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下列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5月26日至6月1日,期限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邮 编:300222
电 话:022-28708063
联系人:汤觅知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或来访的方式,向招录机关或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检察检察机关2015年招录专业性较强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