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郁葱、马静、王俊峰、王玲、卞玮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秀喜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严志海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卢金华、董新峰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祁云顺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免去王玉江、刘力克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宁晓洪、可琳娜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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