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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对“11·14”挟持女童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时间:2017-01-07  作者:张宁 肖湘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2017年1月6日,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对“11·14”天津挟持女童案(2016年11月30日本报四版曾作报道)犯罪嫌疑人陆某以绑架罪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4日19时许,陆某来到北辰区宜兴埠一个烟酒批发店,持刀挟持3岁小女孩,并以此要挟该烟酒批发店老板,向其索要钱款。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与之进行谈判。案件发生后,北辰区检察院立即与侦查机关沟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使侦捕联动形成合力。在审查批捕阶段,该院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认真复核证据,并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完成审查批捕工作。2016年11月28日,北辰区检察院对陆某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北辰区检察院指派专人办理案件,全面、细致地审查证据,确保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同时,办案人还多次与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沟通,掌握被害人的近况,最大限度减轻对其所造成的心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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