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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的“苦果”
时间:2016-06-25  作者:张宁 叶永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一个从乡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年轻人,是如何走上跨国“毒枭”之路的?谈起王效春走私毒品案,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干警至今都感到惋惜。

  王效春,出生于安徽省涡阳县某村。2015年春节过后,王效春跟着堂兄来到山东青岛,在一家火锅店打工。虽然每个月工资不多,但除了日常开销,还能攒下一部分钱。同年7月的一天晚上,昵称“嘻嘻哈哈”的QQ用户申请加王效春为好友。王效春同意之后,“嘻嘻哈哈”跟他说:“有一个去缅甸向国内‘带货’的活,来回只需10天时间,有1万元的好处费。你愿不愿意去?”考虑到这么短时间就可以挣1万元,王效春便答应了对方。

  根据对方的要求,王效春先到云南省昆明市,找到一个外号叫“老舅”的男子。根据“老舅”的安排,王效春又从昆明坐车到景洪,从景洪乘坐黑摩的到了缅甸境内。

  到缅甸后,一男子到宾馆找到王效春,告诉王效春,“带货”就是带冰毒,需要把冰毒全部吞入体内,从昆明坐飞机回到天津。得知带的是冰毒,王效春有点儿犹豫,但一想自己每个月才挣3000元,这一次就能挣1万元,他决定冒这个险。该男子给了王效春60粒鹌鹑蛋大小的用塑料纸包裹的冰毒,要求王效春全部吞下去。临走时,该男子给了王效春2000元路费,并答应事成之后再给8000元。

  王效春乘坐飞机回到天津,一下飞机就被公安机关识破并抓获。在侦查阶段,王效春一直辩解自己不知道吞食的是冰毒,并坚持称自己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才吞食的。案件移送到河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王效春依然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河北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干警在讯问中得知,王效春家中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和一个4岁的儿子,妻子因患有精神疾病,两年前出走后至今没有回家。父亲已经去世,家里只有年近60岁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干警通过电话与王效春的母亲取得了联系。电话中,王效春的母亲泣不成声,希望干警能转告王效春,一定要认罪,好好接受改造。带着王效春母亲的嘱托,干警再次来到看守所,向王效春转达了其母亲的话。听过后,王效春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交代了犯罪的经过。

  1月26日,王效春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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