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审议研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听取了天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今年7月天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按照中央、最高检和天津市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以公益保护为宗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扎实有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监督效果初步显现。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2件,立案2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收到整改回复11件,成功办理了滨海新区塘沽某公司倾倒铅酸电瓶液案、宝坻区潮白河非法捕捞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于世平就天津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提出要求:一要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法治新战略,对于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深远意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是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拓展,是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司法新举措,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定位,主动作为,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二是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凝心聚力、精心组织,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整体联动推进。五是围绕能力建设,坚强理论学习研究,注重总结经验,提升综合办案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专业化队伍,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