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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在天津警备区与北京军事检察院举行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启动仪式
时间:2017-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军事检察院在天津警备区举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军事检察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天津警备区司令员姚小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签仪式。

  该《实施办法》的会签,标志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军事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加强军地协作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跨入了规范化运作的新阶段。《实施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共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利益。二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部队纯洁巩固。三是共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四是共同加强自身建设。五是共同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姚小旋代表天津警备区全体官兵表示,作为驻津部队一定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工作,积极协助军地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共同推动军地协作工作取得实质进展。运用军地检察机关法律教育资源,大力提升官兵法律素质。

  

  于世平在讲话中指出,军事检察机关和地方检察机关都是我国检察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是检察机关为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服务的必然要求,对推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天津各级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检要求,以此次会签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工作。

  他强调,天津各级检察机关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聚集协作目标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共同研究打击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的新举措,真正做到一盘棋。二要广泛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拓展联合预防、协作办案、线索移交等领域的合作,实现共同建设、共同提高、共同发展。三要依法办理涉军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快捷、高效办理涉军案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四要加强联系沟通配合,加强智力成果交流,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共享人才资源,同步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五要加强领导,把协作工作当作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各个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加强军地协作工作,着重把握协作重点,搭好并利用好协作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自身实力,为更好地维护国防利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犯罪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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