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该市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相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以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中心,提高诉讼能力,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更好地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李鸿忠强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扎实稳步推进。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要加强领导,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正确理念,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据悉,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作出谋划部署以来,天津市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该市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为做好此项工作,天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院通过与行政机关座谈、深入基层、重点企业等方式,宣传公益诉讼职能,摸排案件线索;组织公益诉讼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检相关文件规定;邀请试点地区业务专家传授实践经验,提升办案技能;同时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实行立案、诉前、诉讼“三审批”机制,对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依法监督;成立公益诉讼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天津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案件线索20件,立案7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