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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李旺同志学习 做合格党员”活动
时间:2016-06-28  作者:  新闻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弘扬先进,学习身边楷模,结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李旺同志学习,做合格党员”活动暨追记李旺同志个人一等功表彰大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出席,全市检察系统3000余名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记李旺同志个人一等功的决定》,并向李旺同志的亲属颁发个人一等功证书、奖章,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李旺同志先进事迹。

  据了解,李旺同志生前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15年4月9日因病不幸去世。李旺同志从事检察工作9年来,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办理的300余件各类案件无一差错,多次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荣获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5年12月28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个人一等功。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指出,李旺同志是天津市检察机关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天津检察精神的典范,是深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先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李旺同志先进事迹,把开展向李旺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争做合格党员。要学习李旺同志信念坚定、爱岗敬业的价值追求,要学习他忠于法律、依法履职的职业操守,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优异的成绩,促进全市检察工作上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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