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使用未入额人员。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实行未入额人员岗位交流,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综合考虑检察官与助理年龄梯次、业务能力等因素,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意”,凝聚“工作合力”。二是构建新型办案团队。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并行模式,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办案团队机制。厚植办案团队底蕴,促使检察官助理在辅助办案中熟悉业务、提升能力。加强理论研究、法治宣传、参与综治等延伸性工作,不断丰富工作内涵。三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在全面审查的前提下,对有关文书尽量简化。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对疑点、难点、分歧问题的分析论证,做到繁简得当;四是提升培训练兵力度。强化业务专家、资深检察官示范引领效应,开展“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下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文书评析、推广经验等活动,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文书制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