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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院]宽严相济 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换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时间:2018-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检科认真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报请检察长批准,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17年12月15日,张某某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经审查,2017年1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另案处理)冒充“朕的江山”等网络游戏客服人员在游戏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二十名被害人向其汇款共计人民币410423.66元。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多次向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的支付宝转账。2017年9月,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明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利用本人银行卡前往ATM机帮助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取款现金人民币29600元,获得赃款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承办检察官发现张某某系高三学生,马上进入高考冲刺的关键阶段,且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强烈的认真读书意愿。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我院对其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的决定,并在不捕后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帮教期间,承办检察官一直与张某某保持联系,通过书信、电话方式了解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勉励。     

  2018年3月22日,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期间,张某某激动地向检察官汇报喜讯并反复表达谢意“检察官阿姨,我考上了大学,感谢再造之恩!”。鉴于张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初犯,真诚悔罪,获赃较少,犯罪情节轻微。9月7日,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9月10日,未检科召开了不起诉宣布会。会上,公开宣布了不起诉的决定, 并与被不起诉人及其家长进行了座谈, 充分阐明了对其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结合其犯罪原因、危害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对其进行了深刻教育和训诫。同时,承办检察官制订了帮教计划,准备在一年的时间内继续跟踪帮教,防止再犯,并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提出了殷切的希望。被不起诉人张某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所作的决定,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谨记教诲,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表现,做一个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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