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西区院“捕诉合一”试点小组成立首日即受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并于五日内成功办结。
按照河西区院工作部署,“捕诉合一”试点组受理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相关案件。该案件为某公司库管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产的职务侵占案件。承办人受理此案后,立刻按照审查逮捕办案流程开展工作,通过对案件证据细致梳理,发现定罪要求的关键证据存在错误,本案确定犯罪数额的价格鉴定意见存在基准日错误的情况,经承办人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对涉案赃物重新进行了价格鉴定,在综合全案证据及考察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后,依法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承办人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对办案过程中人员心态调整、案件审查流程、证据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经验总结,拟定下一步创新工作计划,为检察官职能转变和后续的“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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