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为贯彻落实《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按照市检察院的相关要求,武清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权利保障、程序规定等内容达成共识,并设立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双方约定由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二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自7月建站以来,武清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83件,达到同期受理案件比例的43.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体上依法从宽处理,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深入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在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的现状下,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依法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