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就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关问题召开会议,传达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党组要求及自身实际,提出三项措施做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是不打折扣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细化办案小组分工,由检察官带头办理案件,切实发挥率先垂范的作用。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照权力清单做好自身工作,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以责任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三是积极配合院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红线不触碰、底线不逾越。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行为,努力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推动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