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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东丽检察: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你点赞
时间:2017-03-21  作者:  新闻来源:东丽院  【字号: | |

“作为律师参加这次听证,我非常的高兴。由衷的为东丽检察院举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促进办案公开化的行为点个赞!”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霖说。近日,天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十余人出席听证会。并邀请了部分新闻媒体做舆论监督。据悉,此次听证是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首个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应邀出席的代表均对公开听证会的形式给予充分肯定。

201739日,公安机关对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东丽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办案人经审阅案卷、查看和核实有关证据资料,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上,查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并播放了相关视听资料,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据。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围绕储某某的犯罪动机、一贯表现和社会危害性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了解,就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的举证、质证和逮捕必要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天津市人大代表许会芳说:“作为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会很好,这是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很好的开头,通过这种形式让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案件发生的过程,和最后对案件的定性,在司法过程中能够体现依法办事,也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工作。”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律师代表刘通也对东丽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的做法表示肯定,他说:“东丽检察院捕前听证工作步子走的很大,这种形式的开展也使律师在做刑事业务的侦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让我感觉律师有了用武之地。以往律师做刑事案件只是会见犯罪嫌疑人,做做法律解释。现在有了捕前听证,更加开放公开,会很受律师界欢迎。”

听证会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及听证会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采纳了部分代表的意见,依法对储某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针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捕前公开听证是对原书面审查的办案模式的突破,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新途径。对促进批捕案件办理环节公开透明、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东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赵志辉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东丽区检察院将“开放”作为年度工作主题,此次举行的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契合检察开放年主题,契合司法改革理念,以开放促进司法工作,以开放倒逼司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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