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检察院未检办按照市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有效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工作,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加强和改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市检察院未检办切实加强全市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与相关单位会签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项制度。同时着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法治教育基地49个,观护基地42个。“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组成15个巡讲团,先后深入310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开展法治巡讲318场,收听法治课学生人数达26万余人,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