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水平,市院侦查监督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规范办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理性执法、文明司法,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质量第一、谨慎履职,保证监督的案件能够立得起、纠得准、诉得出、判得了,确保监督实效,维护监督权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勾兑案件或者片面追求数量等滥用监督权或不规范监督的行为。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邮政编码:3002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版权所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支持IPv6网络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