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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机关对口受援单位干部反渎业务专题培训圆满结束
时间:2013-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8日至31日,2013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对口受援单位干部反渎业务专题培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采取集中业务培训、实地考察调研与案例评析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参训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受到了西藏、新疆、青海三地检察机关来津学习培训人员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今后开展对口受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具体做法是:

  一、创新对口培训模式,开拓知识视野和法律思维

  这次培训突出能力建设,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均有所创新。在传统的集中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新增了考察调研与案例分析作为新的培训方式和内容。组织西藏、新疆和青海三地来津学习培训的16名干警先后到塘沽院、东丽区院和红桥区院分别实地考察调研了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工作、反渎办案工作思路和规模以及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等内容,与相关区院召开座谈会,相互介绍本地区开展反渎工作的基本情况,彼此交流反渎办案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从而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针对我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召开案例分析研讨会。参训人员纷纷各抒己见,从法律规范、司法解释、侦查实践等不同角度对案例进行剖析、阐释,最后得出法律适用结论。通过案例研讨极大促进了参训人员投入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促进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和反渎业务能力,进一步拓宽了法律知识视野和法律思维。

  二、紧贴反渎业务实际,科学设置集中培训的各项课程

  此次对口支援单位干部教育的集中培训是与天津市检察机关反渎业务培训合并开展,汇集了天津、西藏、新疆、青海四地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80人,不仅是一次学习反渎业务知识的培训,也是一次与兄弟单位共同交流反渎工作经验的难得机会。为了切实提高反渎业务能力,集中培训的课程设置注重以反渎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一是安排了纪律作风建设课程,把学习反渎业务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结合起来,确保反渎工作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设置渎职侵权检察法律知识课程,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来了审判业务专家和检察业务专家来授课,深入阐释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三是邀请了长期战斗在反渎侦查工作一线的优秀侦查员,围绕反渎案件侦查策略、反渎案件初查及笔录制作等方面讲授反渎侦查实务,提高参训人员侦查取证的实战技能;四是邀请了先进省市检察机关主管反渎业务的负责同志介绍反渎工作措施和方法,帮助了解、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完善本地区反渎工作措施。五是首次引入素质拓展训练和犯罪心理学课程,不仅在较短时间内消除了参训人员之间的陌生感,促进沟通交流,激发了参训人员的学习兴趣,而且学习在渎职犯罪侦查过程中尝试运用心理学技巧,提高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突破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对口培训工作各项保障

  这次培训是贯彻高检院关于对口支援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市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做好培训各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国,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政治部副主任张有强出席开班仪式,史建国副检察长为培训作动员讲话,对参训人员切实提高反渎业务能力提出殷切希望,并要求相关部门及区县检察院做好各项接待工作,促进沟通交流和共同提高;二是市院教育处、反渎局、检察官学院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此次对口培训工作:教育处负责整体培训工作方案,反渎局精心筹划和选取集中培训的课程、考察调研的内容和分析研讨的案例,并由局领导全程负责培训工作,检察官学院做好集中业务培训阶段的各项接待工作;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发扬求真务实的学风,避免学习培训走过场、流于形式;四是各区县院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培训期间考察调研的相关工作,对保障各项培训任务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