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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夯实每个证据
时间:2013-07-17  作者:陈宝琪 孙启明  新闻来源:今晚报  【字号: | |

  工作7年来,黑双龙始终坚持精心、用心,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细节和客观条件——

  现场调查 夯实每个证据

  

 

  黑双龙,滨海新区塘沽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2005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6年通过考试进入滨海新区塘沽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他认为,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应当具备一种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为公诉人不仅代表着法律的威严,肩上还承担着社会和谐与公正的重任。所以,对每一起办理的案件,不论大小,是否复杂,黑双龙都细心、精心和用心去办,绝不就案说案,而是注重与案件有关的所有细节,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客观条件,以便对案件能够更为客观地把握。黑双龙当年刚到检察院时曾跟两位主诉检察官学习,多少年来他始终牢记两位老师告诉他的话——办案要先把案卷读厚,然后再读薄了。把案卷读厚,就是要将案件的方方面面考虑得更周详更全面;将案卷读薄了,就是把证据体系化,形成有机的整体,把握重点,提纲挈领。办案中,黑双龙不仅详审案卷证据,多数情况下还会亲自到案发现场调查,进一步夯实每一个证据。

  深入调查,发检察建议杜绝隐患

  2012年1月,黑双龙办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他不仅准确恰当地对被告人赵向前提起了公诉,同时为杜绝同类案件的再度发生,提出了具体的检察建议。

  事件发生在天津港某公司的码头前沿货场。被告人赵向前是一名重型装载机驾驶员,案发当晚他开着装载机装运货物,一夜未休。早晨6时左右,被害人林某经过货场为靠港停泊的船员运送蔬菜。当时天气有雾,加上忙碌了一夜过于疲劳,赵向前没有发现林某,驾车中将其撞倒,致林某当场死亡。赵向前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阶段,赵向前所在的车队赔付了死者家属30多万元赔偿金。

  案卷摆在了黑双龙面前。这个案子比较简单,被告人认罪,并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只要按常规程序进行就可以了。可是,黑双龙在一次科内案件研讨会议上听到别的同事说,曾办理过一个过失致人死亡案,也在这个货场,一名行人被装载机轧死。黑双龙听后,觉得该地连续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一定有其特殊原因,有必要到现场看一看。于是,他直接去了现场。在现场,黑双龙发现,货场路面上有很多煤渣、矿粉之类的东西,掩饰了通行标识,同时警示标牌也没有,车辆行人出入自由。回来后,他又向被告人了解案发当天的天气、照明和能见度条件,以及被告人连续工作的时间和身体状况等情况。被告人自己说为了赶活儿,几乎是干了一整夜,现场的灯光照明条件其实还可以,但当时雾气很重,货场能见度很低,路上情况观察不清楚。

  案件调查已经非常清楚,黑双龙觉得如简单结案,码头前沿货场的安全隐患并没有消除,以后极可能还会酿成新的悲剧,于是报经院领导批准,就这家货场的安全隐患问题发出了一份翔实的检察建议。建议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求有关单位对现场硬件,如灯光、警示标牌、车辆设备等进行完善维修。二是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包括进出货场人员的登记,办理通行证以及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等。三是车辆外包过程中,对承包车队的资质要严格审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防止在时间长度及劳动强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不久,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专程来到检察院,表示一定要按照检察机关发的检察建议尽快整改。此后,公司又将整改后的情况书面向他们做了汇报。开庭过程中,黑双龙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到该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漏洞,是事故发生的诱因之一。考虑到被告人存在被动疲劳驾驶等情况,请求在量刑上酌情从轻处罚。这一公诉意见被合议庭采纳,最终被告人赵向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人两户口,查出渎职腐败案

  黑双龙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抢劫案件。1999年的一天下午,嫌疑人倪某携带刀具、胶带、电警棍与两名同伙闯进塘沽的一个通信商行,对女营业员恐吓、捆绑、殴打,然后将价值3万多元的几十台BP机和手机抢走。三人作案后分别外逃,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年被抓获并判刑。2011年,外逃十余年后,倪某终于落入法网。案件到了检察院,黑双龙承办此案。

  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看起来比较简单。可是,在审查案卷过程中,黑双龙发现了一个疑点:被告人明明是倪某,可是其户籍证明材料显示的名字却是“刘强”。在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讯笔录里是这样解释的,嫌疑人倪某,曾用名“刘强”。可是,一般定案姓名都以户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户籍和身份证用名一般不表述为曾用名,此案则正相反。细心的黑双龙由此产生疑问,他看完案卷去看守所提讯倪某,一上来便直接问:“你认识刘强吗?”倪某愣了一下,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在新疆时叫刘强。”

  原来,倪某原籍为河南,1996年入伍时从原籍迁走户口,1998年退伍复员时户口一直没有来得及落回原籍。1999年作案外逃后,慑于公安机关的追查,倪某不敢在原籍落户。2000年托亲戚从当地公安机关更名为刘强并开具了户口迁移证,使其成功以刘强的名字落户在新疆。这样,“刘强”不仅成功地逃避了网上追逃,更用“刘强”的姓名掩盖了过去所犯的罪责,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后才将其抓获。

  黑双龙带着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亲自来到倪某老家,到辖区派出所核实倪某迁移户口的具体情况。可是当地派出所民警要黑双龙出示户口迁移证原件,黑双龙在走访倪某家属及同村村民了解相关情况后只好返回。回来之后,黑双龙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检察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并提出鉴于倪某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由于当地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方面可能存在重大纰漏,进而使得网上追逃人员可以更名并成功落户,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在报经院领导审批后,黑双龙向该县公安局发出了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还向该县检察院发出了一份《移送案件线索通知书》。当地检察机关非常重视,派人来到本市看守所,对倪某进行讯问,后来电话告知塘沽检察院事情已查实,时任当地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长当年有违规办理户籍的情况,经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当地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这名派出所副所长判处了刑罚。

  深追细查,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发生在2011年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徐某是一名废品收购人员,长期在塘沽北塘某公司材料厂项目工地收购废铁,与工厂项目部相关人员很熟。案发前,他多次与项目负责人商谈废铁的收购价格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案发当天,他再到工地时,看到同行两兄弟已与材料厂谈妥价钱,正在指挥工人装运。徐某见此十分生气,就和那两兄弟交涉,说这是他的买卖,要么一人一半,要么一次性给他补偿。两兄弟不同意,徐某便给朋友打电话,说生意让人抢了,让朋友过来帮忙。然后徐某便干扰、阻挠工人装车,在这一过程中与装车的工人发生了肢体冲突。由于头被打破了,徐某恼羞成怒,回自己车上拿了把刀,冲着对方两兄弟一人捅了一刀。结果,两兄弟一人被捅成重伤,一人轻伤。

  徐某后来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黑双龙在审查案卷时注意到徐被打的情节,虽然在证言中体现了,却没有伤情证明和鉴定。细致的黑双龙便专门就这个问题找徐询问,问他到底是被谁打的。徐某说不认识对方,就是阻止装车过程中被人拿铁棍打了一下。于是黑双龙便给公安机关发出了一份补查证据的函件,要求调取关于徐某在案发当日在塘沽中医医院就诊的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并要求结合伤情证明出具伤情鉴定书。很快,公安人员到医院调取了诊断证明,后经过鉴定,徐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公安机关据此立案侦查。立案决定书由公安机关复印,传给了黑双龙,黑双龙拿给徐某看,并告诉他,他的权益已得到保障。徐某被公诉人的公正所打动,更没有想到检察官会为自己的伤情这么上心,表示认罪伏法,并对自己的过错非常悔恨。他说,自己本来和两个收废品的兄弟都是在异乡的穷苦兄弟,因为一点生意上的问题打得头破血流真是太不应该了。此后徐某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庭审中,黑双龙在公诉意见中提出被害人一方在事情发展中也有过错,被告人被打的细节不能忽视,在量刑中应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力促刑事和解 化解社会矛盾

  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符合和谐社会的大主题。在处理的另一起案件中,黑双龙就是这样考虑的。该案嫌疑人名叫孙运生,时年57岁,工厂职工,还有两三年就要退休了。2011年夏天,孙运生在家喝完酒到小区附近的公园乘凉,遇到邻居夏宝利。两人年纪相仿,都爱好跳舞,闲聊之间,为一年过五十岁的舞伴,两人竟争风吃醋起来,先是言语侵犯,后竟相互推搡。结果,孙运生怒击夏宝利脸部,致其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介入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孙运生知道闯了祸,赶忙拿着一万元来到医院看望,向夏宝利赔礼道歉,说先垫一万元医药费,不够再说。后来,孙运生想再赔些钱,了结此事,但是夏宝利儿女没有同意。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孙运生被取保候审。

  黑双龙接办此案时了解到,孙运生老伴已经去世,他独自带着个儿子生活,若为这件事判刑,势必被单位开除,那样也会影响他的退休金收入。考虑到孙运生没有犯罪前科,伤人仅是拳击并没有持械,没有预谋,属于一时的激情犯罪,又积极赔偿,应当给他留一条出路。同时,在询问被害人时,被害人夏宝利也表示,两个人平时关系不错,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孙运生常去医院看望,请求宽恕。综合这些情况,黑双龙促成当事双方刑事和解,他认为这样不仅有利于两个相邻家庭的和睦,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科里和院领导都支持黑双龙的意见,觉得此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接到检察院发来的不起诉决定书时,孙运生很激动,终于卸下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他为儿子结婚借了不少债,如果被判刑,这些债务将很难还上。孙运生发誓再也不喝酒。两个老邻居最终关系得到修复,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