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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容不得半点疏漏
时间:2013-07-23  作者:陈宝琪  新闻来源:今晚报  【字号: | |

魏彬伟是蓟县检察院一名年轻的检察官,他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会认真阅卷、调查——

办案容不得半点疏漏

 

  沉稳内敛是魏彬伟给人的第一印象。采访中,他将自己的办案经历、所见所感娓娓道来,透出他的气度与修养。魏彬伟说自己很幸运,作为蓟县检察院录用的第一个研究生,他一进入工作岗位就受到了领导重视,直接被分到了公诉科,一年后便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独立出庭办案。这份信任带给魏彬伟的不仅有荣耀更有压力。虽然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基础扎实,但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新人来说,从理论一下子跨越到实践,魏彬伟还是有些手足无措。

  由于缺乏经验,入行之初有几个案子办理得并不扎实,这让魏彬伟从中得到了很多教训。他至今仍清晰记得办理的第一起故意伤害案。案件中被害人身体两处受伤,其中一处是一根肋骨骨折。当时他根据公安机关所做的初步鉴定结论,就认定被害人肋骨骨折构成轻伤。而实际上,肋骨骨折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性线性骨折,不构成轻伤;一种是完全骨折,如粉碎性骨折,这样才构成轻伤。而该案被害人正是线性骨折。魏彬伟当时审查得不太仔细,在另一处伤没有作出正式法医鉴定的情况下,就写好起诉书准备提起公诉了,结果被一位老公诉人看到指出了问题,防止了错案的发生。从那以后,魏彬伟真正明白了细节的重要性,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会认真阅卷、调查,用他的话说,工作既然做了就要做好、做扎实,容不得半点疏漏。刑事案件涉及人的自由、名誉甚至一生的走向,必须认真对待才能达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

  是无力还钱还是拒不执行?

  蓟县曾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是一部拉载石头的小卡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石头压在了一轿车上。当时车里一共坐了5个人,4死1伤。事发后,死者家属将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10余万元,其余80万元的经济损失由被告车主负责赔偿。接到判决书后,车主吓得连夜跑了,他把自己经营的烟酒店里的货物都搬走了,连亲兄弟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情急之下死者家属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也无法找到车主,只好通报了警方,公安机关遂以车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

  事发两年多后,2008年初,警方在塘沽胡家园找到了车主,当时他在那里经营一家小饭馆。归案后,车主还坚称自己没钱,说饭馆的店面是租的,每月的收入刚够生活开销,当年从蓟县带出来的烟酒也已变质,不值几个钱了。后来案子移送到蓟县检察院,由魏彬伟承办。接案后,魏彬伟进行了一番仔细研究,他认为成立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前提是嫌疑人有能力还钱而拒不偿还,可这个车主是根本没有能力还钱。当初,他确实是携带店里的货物逃跑了,但那些货物估值后也就值8000多元,距离80多万元的赔款差得很远,由此看来他当时确实没有能力还钱。

  那么后来呢?经营饭馆后他是不是有能力支付赔款?这也是定案的关键点。为弄清事实,魏彬伟几次前往塘沽调查,翻阅小饭馆账目,找周围邻居取证,询问店面客流量,最后查到他在银行有一个账户,里面有不到10万元存款。根据这一点,魏彬伟提出了起诉意见,同时反复劝导车主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以向法院请求从轻判处。

  最终,车主总共凑了20万元赔偿给被害人家属。鉴于此,法院判决对该车主免予刑事处罚。

  误损防空洞 不构成犯罪

  蓟县山区军事设施比较多,有一处修建了40多年的防空洞。一个姓赵的生意人在山上挖沙石料时,无意间把它挖出个大窟窿,公安机关遂以涉嫌过失破坏军事设施罪为由将赵某抓获。后来案子移送到蓟县检察院,由魏彬伟办理。经过认真审查,魏彬伟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总感觉有不对劲的地方,因为根据官方记载,这个防空洞功能强大。对这样一个军事设施,赵某经常在山上挖沙石料,应该会注意到,不会随随便便就把它破坏了,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会如此大意呢?带着这份疑惑,魏彬伟来到现场实地查看。

  来到山脚下,魏彬伟发现两个山头之间有一块通往山上的平地,由于采挖沙石料已经被严重损坏了。顺着这条路走到山顶一看,防空洞的周围没有任何标识,而根据相关规定,在军事设施周围几十米内应竖立警示标牌,以防遭到破坏。为了查清状况,魏彬伟走访了当地的武装部,得到的答复是,原来木制的标牌经过多年风雨侵蚀已经烂掉了,后来又用石头做了一个,但因为太重,不方便运到山上去,就一直没有安装。问题出来了,因为构成过失破坏军事设施罪的主观要件是嫌疑人有过失。而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看,嫌疑人赵某应该不知道山上有防空洞。为了确定自己的判断,魏彬伟决定入村调查,经过走访得知,村里的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山上有防空洞,而赵某又不是本村人,据此可以认定赵某主观上并无过失,此事只是意外事件。最后,魏彬伟认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后,赵某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了民事赔偿,修缮了被损坏的防空洞。

  案件办结后,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魏彬伟的提议下,县检察院向武装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对辖区内军事设施进行了大排查,并补上了所有残缺的警示牌,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酒后欲强奸表嫂断送姻缘

  魏彬伟说,对检察官而言,很多时候追究犯罪并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他们更希望所办理的案件具有更积极、正面的意义,而不是一味打击、惩罚。可往往愿望是好的,结果却不能尽如人意。

  2011年秋天,蓟县一村庄发生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强奸案。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两人是远房叔嫂关系。嫌疑人周某是大龄青年,30多岁了还没有成家,他的表兄多年前下矿挖煤时出事故死了,从那以后,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表嫂,爱慕之情愈来愈烈。虽然周某一直没好意思表露心迹,但伶俐的表嫂早已看透他的心思,生活上也对他照顾有加,可碍于两人这种特殊的关系,表嫂也不愿捅破这层窗户纸。

  一天晚上,周某和几个朋友喝酒聚会,酒过三巡,朋友之间完全没了拘束,一个朋友开始拿周某和嫂子的关系打趣,一个劲儿地鼓励他追求嫂子:“你就硬去,今晚就去,生米煮成熟饭,这事儿自然就成了。”朋友的一句酒话,成了周某犯罪的动力。当晚散席后,他借着酒劲儿来到表嫂家,由于当时已是深夜,表嫂已经睡下了,周某摸黑跳进了院子,然后又悄悄从窗户爬进了屋里。月光下,周某依稀看到床上躺着个人,借着酒劲儿壮胆,利落地脱光了自己的衣服,钻进了“嫂子”的被窝。忽然,周某打了一个寒战:“不对,是个男的!”待周某反应过来,对方已经跳了起来。房间里的灯瞬间亮得刺眼,这时,周某才看清楚,自己面前确实是个男人。原来,当天表嫂的弟弟来玩,晚上没走住在这儿了。周某还未来得及逃走就被按倒在地。

  表嫂的儿子知道后,一怒之下报了警,后来案子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魏彬伟正是此案的承办人。接案后,魏彬伟即赶往看守所提讯周某,在了解到周某与被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平日往来状况后,魏彬伟认为本案是罪无可恕、情有可原。当时刑事和解政策试行不久,魏彬伟决定接触一下周某的表嫂,听听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看能否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起初,表嫂为了脸面坚持说周某是一厢情愿,坚决不同意刑事和解。后来在魏彬伟的劝说下道出了实情,她坦诚地说小叔挺老实,人也挺好,丈夫去世后,经常帮她干农活,长辈们也有意要撮合他俩。然而,这件事他做得实在鲁莽,毁掉了两个人的发展可能。表嫂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很丢人,恨他这样不尊重,侄子更看不上这个表叔。

  经魏彬伟做工作,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表嫂放弃了民事赔偿要求,并同意司法机关从轻处理。最后,法院以强奸罪(未遂)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高考作弊案 挽救高中生

  魏彬伟曾办理了一起高考作弊案。2008年高考前夕,年轻男子方某在网上了解到帮助考生高考作弊有一定市场,于是开始在网上搜索作弊方法,随后又找到几个朋友,让他们帮忙发展“客户”,主要是联系在蓟县读书且成绩较差的学生。为招揽生意,几个人还分别到蓟县一些高中门外张贴小广告。这个方法果然奏效,不久便有家长和考生动心了,主动联系方某,寻求“帮助”。

  作弊的方法很隐秘。最初是大量的准备工作,方某先购买作弊器材,然后辗转联系到一文一理两个名校高材生做枪手。高考当天,他将租来的一辆别克商务车停在考场外,作为两名枪手的答题点。

  由于公安机关为防范考场作弊行为,派了两辆巡逻车在考场外巡查,方某的车辆时常要转移地点,作弊行为在第一场考试中进行得并不顺利。到下午第二次考试开考后,考场外的巡逻民警注意到了这辆在考场外到处转悠的商务车,并产生了怀疑。当天下午,警方就将它围住,车上包括方某在内的所有涉案人悉数落网。案子移送到蓟县检察院后,由魏彬伟办理。

  接手案件后,魏彬伟义愤填膺:高考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试之一,多少莘莘学子拼搏努力十几年,而方某这些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必须依法严惩。但在审查案件后,魏彬伟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共7名,而这7人中有一人不满18周岁,作案时只负责望风。因为这名嫌疑人尚未成年,还在读高中,魏彬伟转变了从重打击的想法,认为应当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经领导研究同意,对这名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

  为了避免这个孩子再次走上歧途,魏彬伟还给他设定了一年考查期,要求他每月写一份自我评估报告,此后,魏彬伟每个月都要到孩子的学校去一次,了解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后来,这个孩子顺利考上了大学,开启了人生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