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耐心倾听老大爷诉说
“检察官,村委会要占我的房子。”2010年10月22日,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驻双港镇检察工作室里来了一位老大爷,一进门就甩出了这么一句话。
老大爷姓张,是双港镇某村村民,2009年6月该村村委会因财产权属纠纷,将张大爷诉至津南区法院。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村里兴建了两栋住宅楼,张大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以平房换楼房,并向村里补交差价,协议达成后,双方即按约定履行,张大爷搬入楼房居住,但却未交平房,村委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1996年张大爷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有效,判决其将平房腾出并交付给村委会。张大爷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驻双港镇检察工作室干警与本院民行部门取得联系,对张大爷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决定受理张大爷的申诉。在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后,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作判决、裁定并无不当,于是张大爷与村委会之间的一场调解拉锯战,由驻双港镇检察工作室与民行部门共同承担了起来。
检察工作室做村委会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村委会同意,只要双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可以和张大爷和解。民行部门干警做张大爷的工作,却费了一番周折。干警们前两次登门,张大爷均闭门不开,第三次才勉强让干警们进屋。干警们并没有直入正题,先同张大爷拉起了家常,慢慢地开始给他分析当时与村委会所签订协议的合法性、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法院裁定的合理性。干警们还把村委会有意和解的信息,传递给了张大爷。当干警们第四次登门,张大爷说:“几位检察官,就冲你们四次登门,我再没二话,腾房!”第二天张大爷同村委会签下了和解协议。
|